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教育部、农业部今日联合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提出,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将由国家承认的涉农中、高等职业学校招收50岁以下,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累计修满2720学时、获得170学分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指出,各地要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服务重大工程项目需要为导向,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规定,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的招生对象为:年龄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据了解,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强调,要由培训向培育转变,由办班向育人转变。创新培育机制。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创新培育模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分为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选择学习需要的课程,也允许各地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课程内容或增开其他课程。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监管,注重宣传引导,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现代农业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规定,每个专业一般可选择若干项可折抵学分的从业经历,如具有两年以上农村会计,农民技术员、植保员、防疫员、沼气工,较大规模园艺场、养殖场,主要农产品规模化贮藏、加工经验和技术等工作经历。每项技能至多可以折抵3学分。学生须出示每项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通过认定就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生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即可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由学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明“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字样和所学专业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农林牧渔类所列相应专业,后附所学专业方向和修习课程清单及学分表,并按照现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方式,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按照农民实际需求开展摸底调查,课程设置适应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创新培育手段。适应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开通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 |